粤标定函〔2024〕56号
现对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有关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等专业和施工机械台班的定额咨询问题做出如下解答,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
一、《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适用问题
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适用问题
6.自升塔式起重机的塔高应如何确定?增高不足10m是否可调整?若塔高为75m,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折旧费是否按(1+0.05*3)的系数调整;安拆费按(1+0.2*3)的系数调整?
答:塔高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确定。塔高每增高10m或以下时,按10m计算。若塔高为75m,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折旧费乘以系数 1.05列入台班基价中,即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台班基价=(原台班基价-折旧费)+折旧费*(1+0.05*3);安拆费的基价乘以系数1.20按台次单独计算,即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拆费=原安拆费*(1+0.2*3)。
四、《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适用问题
7. R.1拆除工程说明“整体拆除不包括±0.00以下项目的机械设备及设备基础的拆除”,则机械整体拆除是否包含室内地坪、基础结构、地下室结构等的拆除?
答:整体拆除只包含拆除±0.00以上的全部建筑物。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