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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我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人工价格指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来源: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粤标定函〔2023〕139号

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我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人工价格指数,为市场各方主体开展造价管理提供参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工价格指数

二、适用范围


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人工价格指数适用于我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造价成果中人工费的计算、调整和确认活动。本通知所指的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范围是指《广东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综合定额》(试行)(2018)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发布地区人工价格指数的,按地区人工价格指数调整费用,未发布人工价格指数的按照本通知的人工价格指数调整费用。


三、应用规则


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人工价格指数应用请结合《关于发布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工价格指数和台班价格指数的通知》(粤标定函〔2022〕117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一)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的人工费调整方法,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调整,没有约定的不作调整。


(二)执行中,如有疑问,请将问题发至邮箱:zjt_biaodingzhangaige@gd.gov.cn,我们将汇总整理后予以回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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